一、 复试形式及规则
1、 复试基本内容:专业综合面试。
2、 择优录取,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(复试成绩为百分制,60分为及格)。
二、复试时间及方式
复试专业 |
复试审查 |
复试时间 |
复试地点 |
凝聚态物理 |
9月23日 08:00-11:00 物理楼西131 |
9月23日08:00 |
物理楼中312 |
凝聚态物理(量子材料科学中心) |
9月23日 上午09:00前 物理楼西131 |
9月23日09:30 |
物理楼西663 |
核科学与技术(医学物理和工程) |
9月19日 下午14:30前 物理楼西131 |
9月19日15:30 |
技物楼激光会议室209 |
理论物理、粒子物理和原子核物理、原子与分子物理、等离子体物理、光学、物理学(高能量密度物理)、物理学(复杂与生命系统物理)、天体物理、气象学、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、大气科学(物理海洋学)、核技术及应用、电子信息 |
经对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筛选,本专业复试不再组织新的面试,以夏令营面试成绩为准。 |
三、复试名单(见附件)
凝聚态物理专业具体分组请见复试通知邮件。
四、具体要求
1、复试审查时请考生提前准备身份证原件、学生证原件、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原件以及其他要求的材料(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,提前打印后本人签字)。
2、考生应对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如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,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;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,我校将按教育部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3、未如期参加复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,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五、 拟录取结果
拟录取名单报请研究生院批准后,将在物理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六、 注意事项
1、本通知发布后至复试结束,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,随时查看本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。
2、我院将发送邮件通知复试各项事宜,请考生注意查收。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9月19日上午10点前按照通知要求,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复试,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。
3、我院复试咨询电话和邮箱:010-62751734 ,xiaoli613@pku.edu.cn,肖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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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18日